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文件
建工系〔2011〕10号
建筑工程系2011级新生专业(专业方向)预分办法
1.学生自主选择专业(专业方向),在报到当天分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填报专业(专业方向)意向表;
2.2011级拟开设的专业(专业方向):①建筑工程造价;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④建筑设计技术;⑤建筑工程技术;⑥建筑设计技术(景观设计方向)。
3.根据学生的第一意向数量确定是否开班及开班数量:
⑴学生第一意向数量少于30人的不开班;
⑵学生第一意向数量除以45的商即为开班基数,余数大于30的在开班基数基础上增加一个班,余数小于30的不再增班,按第二意向预分。
⑶每个班的人数控制在45人以下(含45人);
⑷相同志愿的学生高考折合考分较高的学生具有优先权;
⑸外省学生按各省新招学生的平均分以浙江省新招学生的平均分为基数进行折算:
①浙江省理科考生考分不需折算,文科考生折算考分=考分×K1,其中:K1=浙江省新招理科学生的平均分/浙江省新招文科学生的平均分;
②其它各省理科考生考分=考分×K2,其中:K2=浙江生所招学生的平均分/该省所招学生的平均分;其它各省文科考生考分=考分×K2×K3,其中:K3=该省新招理科学生的平均分/该省新招文科学生的平均分;
③K1及各外省的K2、K3均在报到时在报到处公布。
4.具备某专业所需特长的学生在本人申请、经过相关专业水平测试合格后可酌情予以照顾。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
二○
一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