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文件
建工系〔2011〕7号
建筑工程系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
暑期专业实践活动的通知
建工系各教研室、各科室、各班级:
按照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三进二创一结合’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温职院〔2011〕1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系2011年暑期专业实践的各项工作,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现就该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2011年暑期建筑工程系专业实践活动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薛朝晖、李达聪
副组长:黄淑森
成 员:卓坚红、卓菁、孙于、兰茗、肖友民、李之松、胡月莲
下设工作办公室,名单如下:
主 任:黄淑森
副主任:李之松(分管行政、后勤和协调工作)、胡月莲(分管实训室管理、耗材采购及领用管理和实训设备维护管理工作)
成 员:卢丹丹、张昌夫、肖康健、李锦泛、毛胜回、郑甜、包邦胜、苏志亮
二、所有大一、大二在校学生必须参加2011年暑期专业实践活动。
三、2011年暑期我系学生专业实践活动分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1、每位学生必须有2周在校进行暑期集中专业实践,以下简称“集中实践”;
2、集中实践外的其余时间,由学生自行安排,自主选择企业进行暑期专业实践,实践时间不得少于18天,以下简称“自主实践”。
四、在校内集中进行专业实践的具体要求:
1、各专业教研室要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分别对大一、大二两个年级制订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的专业实践方案,并确定专业实践活动的考核标准与考核办法。
各教研室在专业实践的内容安排上要注意:大一学生以认知实习和简单技能训练为主,旨在加强学生自我专业认知,促使学生进行合理职业规划;大二学生以专业技能训练为主,旨在锻炼职业技能,了解社会需要,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
2、学生在校集中实训期间统一实行指纹考勤。集中专业实践时间要求如下:
⑴每周:星期一到星期五。
⑵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3、考勤要求:
系部对参加专业实践活动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实行指纹考勤。有效考勤时间如下:
⑴上午:08:00~08:30签到;11:30~12:00签退;
⑵下午:13:00~13:30签到;16:30~17:00签退。
4、实践活动结束时,每位学生必须提供规格为
800mm
×
1200mm
,线数大于200的彩色展板1块,作为校内集中专业实践成果。
5、各班主任要加强对班级学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分组的指导:每个班级分为四组,每组在校集中专业实践两周;第一组和第四组原则上以外省(市)学生为主。
6、系办公室、实训科、辅导员办公室要落实好值班人员,切实做好各项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
五、自主实践的具体要求:
1、自主实践时间不得少于18天。
2、必须完成不少于10篇的实践日记和个人暑期专业实践总结。
六、如有不明之处,执行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三进二创一结合’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温职院〔2011〕16号)之规定。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2011年 暑期 专业实践
发:建筑工程系各科室、各班级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办公室
2011
年5
月20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