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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办理重修流程
日期:2010/12/03  页面功能:【字体: 】      【关闭窗口

 

按照《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规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环节考核成绩低于40分或学期补考不及格而要获得学分的课程,应在下一次该课程开课时申请重修。办理重修的手续的具体流程如下:    

1.每学期期初补考结束后,各系办公室将重修学生名单、本学期重修课程及安排情况、入学以来学生已修读但未取得学分的课程与相应的学分通告到班级;    

2.需要重修学生根据本人学习情况选择跟班或自学两种方式并填写重(补)修申请表,经各部门审批同意后按班级统一办理重修手续。确定重修学生需在班级重修汇总表中本人重修课程后签名确认;    

3.待学生重修情况汇总后,各系办公室将办好重修手续的学生名单及需重修的课程报教务处。教务处向各系部下达重修任务书,各系、部向学生公布重修时间及地点,同时通知任课教师,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安排并组织重修教学及管理工作;    

4.学生根据各系部公布的重修时间及地点参加重修。重修课程的考勤同其它课程,如选择跟班方式重修的学生因上课时间冲突而不能按时到课,须办理免听课手续申请免听课或部份免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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