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工程系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我系依照各专业制定的分课程模块教学实施方案对2014级学生进行分流,现将分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分流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5月18日至5月22日,共5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5月22日16:00前向建筑工程系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敏行楼311
联系人:陈洁辉
附件:《建筑工程系2014级分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分流名单》 (附件详情请查看敏行楼两边宣传栏)
建筑工程系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