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出国(境)交流专项奖学金 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4来源:

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出国(境)交流专项奖学金

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温职院学〔2020〕20 号《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大学生赴马来西亚文化交流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自主申请、学工办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学院党总支召开专项奖学金评选会议审核通过,现将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出国(境)交流专项奖学金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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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映的问题必须在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4日起到2025年11月7日止,共3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处室:学院学工办(敏行楼315) 高老师 0577—86680096

                     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丁斌老师0577-86680117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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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出国(境)交流专项奖学金 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5-11-04

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出国(境)交流专项奖学金

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温职院学〔2020〕20 号《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大学生赴马来西亚文化交流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自主申请、学工办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学院党总支召开专项奖学金评选会议审核通过,现将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出国(境)交流专项奖学金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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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映的问题必须在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4日起到2025年11月7日止,共3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处室:学院学工办(敏行楼315) 高老师 0577—86680096

                     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丁斌老师0577-866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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