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
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让“权为民所用”扎根心中
-―鲁法平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员领导干部应当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
《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公仆意识,说到底,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基本准则,也是衡量其作风状况的重要标志。因为,我们党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
增强公仆意识,树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集中体现。我们党自成立那一天起。就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宗旨。毛泽东同志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邓小平同志提出“领导就是服务”的重要论断,江泽民同志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把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号召全党要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是因为我们党用正确的权力观武装广大党员和干部的头脑,使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夺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增强公仆意识,关键是坚持“权为民所用”。温家宝总理在“两会”答中外记者问时说:必须懂得一个真理,这就是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必须秉持一种精神,这就是公仆精神。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其它权力。总理的回答诠释了执政者应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坚持“权为民所用”的深刻道理。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在改革开发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人民的好公仆不断涌现,如党的优秀领导干部孔繁森、牛玉儒、郑培民、杨业功、任长霞等,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具有强烈的公仆意识,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这也是作为人民好公仆的最高境界。
但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在树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上,党员干部队伍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官为本、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有的不思进取、庸碌无为,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甚至成为“官本位”意识的俘虏。“官本位”意识危害极大,它能使公仆变成“老爷”,使权力产生腐败。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当与“官本位”意识决裂,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自觉做人民群众的公仆。
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必须坚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因为,老百姓心中有杆“秤”,这“秤”的标记上刻着是非,刻着曲直,刻着冷暖,刻着情感,刻着民意。“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情”。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做好群众工作,切实做到“民有所想、我有所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得民心者得天下”。只有所有党员领导干部都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都努力做人民群众拥戴的公仆,才能使我们党凝聚民心,使我们国家兴旺发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2007年4月3日第3版
院纪委 监察室
二00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