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定于第一周( 2011 年 2 月 14 日 ― 2 月 20 日 )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生名单及具体考试时间场地安排请下载附件;
二. 注意事项
1. 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
(1) 在期末考试中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学生;
(2) 在期末考试中缺考的学生;
(3) 期末考试成绩低于40分的学分制学生。
【注】:以上学生只能参加课程重修,有关重修事宜另行通知。
2. 各系应及时通知学生,携带学生证(或居民身份证)、补考通知单参加考试。
3. 学生应及时上网查询自己的期末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义的学生请于第一周到所在系办公室复查。
建工系办公室
2011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