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
2011届学生申请离校到企业进行毕业综合实践审批流程
1.学生到系办公室(实训3号楼311)向系教学秘书(金老师)提出口头申请。
2.系教学秘书对申请人进行前置条件审查(已修课程累计不得有不及格的情况)。
3.学生领取“审批表”,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审批表”。
4.学生家长签署意见。
5.实践单位及其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承诺接收并指导学生实践。
6.学生将实践单位指导教师职称证书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于审批表后。
7.班主任签署意见。
8.专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9.主管教学的系副主任签署意见。
10.学生将审批表交回系办公室教学秘书(金老师)处。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