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及学院相关要求,为了做好今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认定工作,需要在各项资助之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有需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先到团支书处申请报名,由团支书统计好申请人数,报到系辅导员处,并由团支书统一领取贫困生认定申请表格。申请表填好后,由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认定出不同等级,最后将认定结果上交到辅导员办公室。
请各位需要申请认定的同学及时报名到团支书处,团支书于 2010 年 10 月 9 日前 先将申请人数和名单上报至辅导员办公室,并领取表格。联系号码:0577-86680096
备注:若需要国家各项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的同学,必须经过班级贫困认定程序,未经过贫困认定的同学,在各类资助中原则上将不予考虑。
建工系学生评定小组
二�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