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对象:
1、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2、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3、 各类奖学金获得者;
4、 获院级以上奖励的先进青年;5、 其他符合推荐条件的团员青年。
二、推荐条件:
1.18周岁至28周岁的团员青年,本人自愿加入党组织并正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结业。
2.入党动机端正,对党有一定的认识,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
3.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无故旷课记录,无违纪违法行为。
4.积极参加党校、马列邓论学习小组、青年理论学习会的学习和活动。
5.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集体荣誉感强,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6.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努力,成绩良好,上学期课程无不及格。
三、推荐办法
1.团支书通知本班同学推优相关事宜,有意愿的同学填写《推优入党情况调查表》。
2.团支书审核《推优入党情况调查表》,对于未填写表格的同学(指业余党校已结业),需问明原因,并将姓名、原因标注于该表下方。
3.班级团支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初审各侯选人填写的《推优入党情况调查表》,对于条件明显不符的(如成绩挂科、违纪等),将其信息情况移至表格下方的“备注”栏中。
4.采取全班投票推荐,参与投票人数不得低于本班人数的90%。首先由团支书根据《推优入党情况调查表》分别介绍各侯选人情况,然后由全班同学自愿投票,当场公开统计票数,并公布。由团支书做好记录,将票数记录于《推优入党情况调查表》内。班级团支书做好留档工作,对于本班的入党程序期间相关名单、表格做好收录。
5.按规定时间将整理好的《推优入党情况调查表》上交团总支,要求表格规范、完整。由团总支统一汇总整理后上交党支部。
6. 党支部根据多方面综合考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经党总支审核,上报学院组织部,进行公示.
建筑工程系第二党支部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