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系党总支审核,同意吸收建工系谢芳等60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按照学院党委组织部规定,现对全系同学公示三个工作日(
2009-12-23
到
2009-12-25
),同学们如有疑问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用书面材料反馈到系党总支书记办公室或辅导员办公室。
附备: 推荐条件:
1、18周岁至28周岁的团员青年,本人自愿加入党组织并正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马列小组学习并结业。
2、入党动机端正,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
3、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无故旷课记录,无违纪违法行为。
4、积极参加团校、党校、青年理论学习会的学习和活动。
5、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集体荣誉感强,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6、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努力,成绩良好,学习成绩在班级中等以上水平,上学期课程无不及格。
建工系第二党支部
200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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