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技能分(以获得荣誉证书时间为节点,集体获奖项目个人减半加分)
1、参加各类技能、科技竞赛等活动获奖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国际级
90
80
70
60
国家级
50
40
省 级
30
20
市 级
15
10
院 级
6
4
系 级
2
2、获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者加40分,取得国家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者加20分。(技能比赛获奖同时兼获上述证书的,不予重复加分)
3、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取得优秀成绩
等级
全国英语应用能力A级或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成绩优秀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
全国大学
英语六级
英语八级
国贸、
英语专业
非国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