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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十一”放假的相关规定

信息来源: 作者:   [上传时间:2006/09/22 03:18:50]

根据温职院办〔20066号文件::今年“十一”假期从 101开始至 107结束。 108正式上课。 9 30 补周三的课 108补周五的课。现将有关公告如下。请每一位同学务必注意查看。

注意事项:

1、“十一”期间注意人身财物的安全。(返乡路上,乘座交通工具,车站码头,大型超市,游乐场所)

2、每位学生必须以班级为单位逐一登记“十一”期间活动去向。有利系部及时掌握每位学生的情况。各班班长为负责登记责任人。集体登记表在 9 28 上交系辅导员存档。

3、返回家乡过节的同学临走前必须将宿舍的物品整理好,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十一”假期不准提前请假回家。不要为提前买车票而找理由。非特殊情况一律按照“学生手册” 相关内容处理。个别同学因属特殊情况必须按照请假制度程序办理。(温馨提醒;不要为提前买车票而得处分)

5、大三的学生应该利用假期通过亲朋好友了解当地实习单位和意想中就业单位的情况,为下学期实习和毕业就业单位的落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6、准时返回学校。认真学习,争取更好的成绩。        

                                       建筑工程系

      2006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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